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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夏政办〔2018〕26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及补助资金(见附件)下达到各乡镇,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为975户,补助标准为每户17000元,共安排资金1657.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36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92.5万元)。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补助标准为:
1.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
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
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此次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
县扶贫办、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资金补助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附件: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第一批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