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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夏政办〔2018〕25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邑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夏邑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9日
夏邑县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按照《商丘市2018年绿色施工扬尘污染防控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商政办〔2018〕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思想自觉,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力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形成扬尘污染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格局。按照市委“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机制要求和“超期默认”“双向追责”等工作机制,充分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实现加快发展与扬尘治理的有机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提高全县施工工地各方主体责任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意识,确保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实现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
三、工作职责
(一)组织建设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8〕19号)和《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政〔2018〕35号)要求,在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由县住建局、城管局两部门联合组建,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成员由县住建、城管、规划、交通、公路、国土、水利、园林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职责:承担办公室会议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汇总、分析全县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信息;整理各成员单位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情况和需要办公室例会解决的议题,提出加强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沟通、协调、落实办公室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开展办公室会议和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完成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和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负责,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报告工作,接受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在扬尘防控方面的调度和指挥。
(二)明确责任
按照属地和行业管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基本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扬尘污染防控监管职责。各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扬尘管控。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扬尘污染防控体系。具体分工如下:
1.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负责对全县的扬尘防控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和通报,对违章作业、违规建设形成的重大扬尘污染案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调查处置。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对县区相关行业指导、督查、考评责任。
2.县住建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的扬尘治理和依法处罚。
3.县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渣土运输、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负责县城区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的监督指导和考核。
4.县规划中心:负责县城规划区污水管网建设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督管理。
5.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城市建成区外3公里国、省道路干线的扬尘防控,城市建成区外3公里内国、省道路干线、水运工程施工工地及县级承建工地的扬尘污染管控,对城市运营的公交车、出租车及进入城市的长途客运车辆的监管工作,确保车体干净,不带泥上路。负责县城规划区以外道路工程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督管理。
6.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开发项目工地的扬尘污染管控和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等项目扬尘污染监督管理。
7.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督管理。
8.县园林中心: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9.县征收办: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拆迁工地的扬尘污染管控监督管理。
10.巡查发现责任:以属地和主管(行业管理)单位巡查为主,县扬尘防控办公室抽查问题为考评依据。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验收备案机制
对各类工程的开复工实行验收备案机制,由各施工企业申报,主管(行业管理)部门验收签字批复后,报县扬尘防控办公室备案,县扬尘防控办公室对开工企业实行台帐管理制。
(二)实行“超期默认”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马上办、抓落实”的要求,对各类工程的开复工申请,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逾期不予回复的,视为同意开复工。
(三)实行“双向追责”机制
1.施工企业扬尘防控措施到位,提出开复工申请的,扬尘防控管理部门不按时、按要求验收备案的,依法依纪问责。
2.施工企业在完成备案后,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的,依法依规问责。
(四)实行工期推进和扬尘防控优胜奖励和“黑名单”机制
对各类工程施工企业,在省市工程推进和县扬尘防控办公室的考评中,获得“红旗单位”前三名的企业,县扬尘防控办公室给予通报表彰。施工期间,年度内因扬尘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两次以上处罚、五次以上通报,或被省市县(含县)以上列为扬尘污染事件的单位,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上报省住建厅并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五)落实“三单”管理机制
一是做好扬尘防控工作是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开复工验收前必须呈报防控方案和施工计划;二是项目管理单位或属地政府所辖的乡镇、村委会是其辖区内监督扬尘管控情况的第一责任人(县委政府确定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管理单位为第一责任人;没有确定项目管理单位的,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可对施工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第一单),整改不力的报所辖区扬尘防控办公室下达限期整改督办单(第二单),并向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通报,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第三单);三是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发挥扬尘监管的作用,对主管或行业管理的工程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和监管台帐;四是县扬尘防控办公室要成立扬尘防控问题督查组,对各类工地开展抽查,下达督办通知,报县攻坚办实施追责。
(六)落实“三员”管理机制
要严格落实《夏邑县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设工地“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管理由工地主管部门统筹负责。
县住建部门负责的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由住建部门协调统筹实施“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管理工作。
县城管、规划、交通、公路、国土、水利、园林等部门负责的各类工程项目分别各自负责协调业务范围内实施的“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管理工作。
县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统一协调,由各建设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对口负责。
(七)实行扬尘防控不力群众有奖举报机制
本机制按照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布的办法执行。
(八)实行各级扬尘管理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通报机制
属地政府和主管(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工地扬尘防控情况进行巡査,线性工地每周不少于三次,同一个建设工地査出的问题每周不能超过一次。县扬尘防控办公室对各类工地防控情况进行抽查,进行周通报、月排名,评比考核结果在夏邑县电视台、掌握夏邑等媒体发布。
(九)严格渣土清运管理机制
渣土清运管理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拆迁扬尘和渣土运输扬尘防治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商环攻办〔2017〕114号)要求,夏邑县主城区“三环”以里所有房屋拆近和各类渣土外运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审批、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不经报备、不经会商,不得擅自实施拆迁作业和各类渣土外运作业。同时,实施拆迁施工、渣土运输施工数量控制,确保拆迁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渣土运输坚持渣土减量化、管理制度化、车辆标准化、作业网格化、执法严格化“五化”管理的原则。落实就地就近消纳的意见,可以采取微地形就地消化,尽量减少渣土远距离运输量。渣土运输严格落实“二个固定、四个严格、一个及时”管理制度,即:固定渣土运输时间、固定渣土运输路线,严格渣土密闭管理、落实湿法作业、进出冲洗制度和渣土运输执法,及时清洗经过道路。外运渣土的施工单位负责其出入口100米内污染路面的防控。渣土车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遇有特殊情况或特殊要求的紧急清运,或大风天气下清运,另行制定工作方案,从严进行把关。
(十)实行招投标源头控制和竣工验收参与机制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有扬尘治理绿色施工的明确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不但要有政策 法律依据,而且要有绿色施工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招标文件没有写入此款的按违反招投标纪律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此方案发布之前已经中标的建设工程和按照此方案要求中标的建设工程,其施工过程中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由各级管控部门根据管理台账记录,参与项目竣工的验收评分,管理台账记录与工程造价中的“文明施工费”的结算拨付挂钩。
根据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2018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坚持属地为主、部门指导、差别管控、分类监管。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强化督导,各有关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扬尘污染防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细化扬尘污染源管控清单,建立扬尘污染管控台账,明确“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等驻场管理人员的经费保障,严格目标考核奖惩,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县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严格执法监督,督促指导分管行业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附件:夏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人员名单
2018年5月9日
附 件
夏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尤宝剑 县住建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叶 辉 县住建局副主任
副 主 任:吴子江 县产业集聚区副主任
马 卫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卢 兵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李登云 县公路局党组成员
刘喜红 县园林中心党组成员
刘英凯 县国土局监察大队队长
刘方文 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张琰琰 县征收办办公室主任
尹世界 县规划中心规划股股长
王秀超 会亭镇人大主席
尹乾坤 歧河乡人大主席
刘守涛 罗庄镇人大主席
郑建新 何营乡人大主席
彭晓峰 李集镇人大主席
王凤杰 北岭镇人大主席
邵洪峰 孔庄乡人大主席
魏启义 郭庄农贸区管区书记
刘新军 曹集乡副书记
田文平 胡桥乡副书记
李忠献 桑固乡副书记
郭增运 骆集乡副书记
王晓东 郭店镇副书记
杨 磊 韩道口镇副书记
孟 凯 火店镇纪委书记
宗团结 中峰乡组织委员
孙玉雷 杨集镇组织委员
关旭光 刘店集乡宣传统战委员
朱红涵 王集乡武装部长
林新庆 济阳镇综治办副主任
李西欧 太平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献印 城关镇副主任科员
尚春恩 车站镇副主任科员
兰 伟 马头镇副主任科员
谢洪安 业庙乡城建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