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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残次林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夏政〔2018〕50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残次林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随着我县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耕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日趋加大。为确保实现占补平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方式、拓宽补充耕地渠道,现就在全县开展残次林地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根据卫星影像资料,我县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林、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约2万亩,按规定程序整治后,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
二、实施步骤
全县残次林地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5月1日-31日)。各乡(镇)政府清理地上附着树木、实施土地平整等。项目启动前,先期拨付部分资金,经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乡镇补助4000元(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树木清理、土地平整、专家评审、竣工验收和工作经费等费用)。
(二)补充耕地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6月初-7月中旬)。各乡(镇)要按照补充耕地项目实施规程,完成项目区设施配套等工作。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8年7月下旬-8月中旬)。项目完工后,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初验,市国土部门验收备案入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指挥长,县人大主任卢照堂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领导武静华、何永锋任副指挥长,县国土、财政、审计、林业、农业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夏邑县残次林地整治工作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实施全县残次林地整治工作。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残次林地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中心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立项评审并监督指导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申请市国土部门验收。县林业部门负责树木清理相关证件的发放许可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财务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残次林地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两办”督查室、县监察委要对各乡(镇)残次林地整治工作严格督导,充分运用现场观摩、督查通报等机制,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后期监管。将整治后的地块列入耕地保护范围,各乡(镇)要明确监管责任和具体监管人员,严禁新增耕地撂荒、植树造林、挖塘养鱼等行为,严禁整治后土地用于非农建设项目。
附件:夏邑县残次林地整治工作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2018年5月18日
附 件
夏邑县残次林地整治工作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刘海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卢照堂(县人大主任)
副指挥长:武静华(县政府副县长)
何永锋(享受副县级待遇干部)
成 员:杜红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作良(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全涛(县财政局局长)
刁常在(县发改委主任)
胡百领(县监察局局长)
刘海涛(县审计局局长)
胡清华(县农业局局长)
王全华(县水利局局长)
李 伟(县环保局局长)
祁巍华(县林业局局长)
李七龙(城关镇镇长)
刘 亚(曹集乡乡长)
刘献涛(胡桥乡乡长)
朱凤光(歧河乡乡长)
杨晓辉(郭店镇镇长)
王文涛(会亭镇镇长)
司长虹(业庙乡乡长)
杨 勇(马头镇镇长)
吴卫兵(中峰乡乡长)
韩新峰(罗庄镇镇长)
吴存良(济阳镇镇长)
戚萧雨(桑堌乡乡长)
张彦杰(何营乡乡长)
赵铁军(李集镇镇长)
张留宪(车站镇镇长)
王 楠(杨集镇镇长)
曹自然(王集乡乡长)
吴秀芹(刘店集乡乡长)
班新领(骆集乡乡长)
彭 嘉(太平镇镇长)
马青松(孔庄乡乡长)
姬志强(韩道口镇镇长)
郭长杰(火店镇镇长)
邵明启(北岭镇镇长)
程 蒙(郭庄农贸区管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何永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作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