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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的公示(第2批3、4、5号)

时间:2018-06-09 20:16:10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的公示(第2批3、4、5号)


2018年6月4日,我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交办单(第2批3、4、5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一、第2批3号交办单

举报内容:商丘市夏邑县罗庄乡李营村东何集村民组有一处垃圾坑,乡政府将全镇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倾倒坑内,无防渗漏措施,露天堆放,群众向当地乡政府反映无人处理。现在乡政府想将垃圾坑就地掩埋,村民不同意这种处理方式,认为医疗垃圾不处理直接掩埋会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基本情况

举报基本属实。2017年12月,县政府通过统一购买垃圾清运服务的形式,将全县所有乡镇垃圾清理业务移交给山东昌邑公司,由该公司统一运送到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由于罗庄镇地处偏远,不能做到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运送到县垃圾处理厂,镇政府选择了一处废弃的坑塘作为临时垃圾存放点。检查时发现该存放点虽建有简易防渗设施,但防渗设施有破损现象,并存有少量垃圾。检查时未发现医疗废弃垃圾。在此次举报之前,群众也曾向夏邑县环保局反映过此问题,环保局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至夏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向罗庄镇政府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罗庄镇政府在整改过程中因整改方式不能满足群众要求,未能如期完成整改。

2)处理情况

1.责成罗庄镇政府立即对现存生活垃圾进行清运,集中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目前已清运完毕。

2.对该存放点进行一次消毒处理,恢复原貌彻底解决此存放点环境污染问题,达到群众满意。

3.由罗庄镇政府重新选址,规范化建设一处垃圾存放点。

4.责成罗庄镇政府加大对山东昌邑公司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镇村垃圾及时清运,源头化解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5.责成罗庄镇政府加大改善农村环境工作力度,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打赢环境攻坚战,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实际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二)、追责情况

拟给予罗庄镇人大主席刘守涛全县通报批评、罗庄镇管区书记刁先亮诫勉谈话、罗庄镇李营村支部书记何长春党内警告处分。

二、第2批4号交办单

举报内容:商丘市夏邑县罗庄镇李营村东何集垃圾厂无环评,距离居民过近,多次向当地环保局反映,无处理结果。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基本属实。在第2批3号交办单调查核实、处理情况中已做出说明。

(二)追责情况

同第2批3号交办单追责情况。

三、第2批5号交办单

举报内容:商丘市夏邑县罗庄镇东何集村东头200米处的垃圾场,距离居民区较近,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污染地下水,严重污染环境。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举报部分属实。在第2批3交办单处理情况中已做出说明。

(二)追责情况

同第2批3号交办单追责情况。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