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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夏政〔2018〕4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1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依托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布局,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协调推进“两区”划定工作,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着力构建国家粮食、重要农产品核心产区和供给基地,为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综合分析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小麦、玉米、大豆种植面积与产量等因素,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全县永久基本农田活动成果、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成果、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2012年-2020年)等,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
2.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打牢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18年6月底前,全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21万亩,其中小麦121万亩、玉米98万亩(含小麦和玉米复种区98万亩);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6万亩,全部是大豆(小麦和大豆复种区6万亩)。“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通过试点,为全市、全省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积累经验。
三、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一)划定范围。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粮田进行“两区”划定。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大豆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二)划定要求。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细化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1.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到乡镇、村。国务院根据全国“两区”划定总规模和各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商丘市人民政府根据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将“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县。我县已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农贸区),各乡(镇、农贸区)要严格按照划定标准和分解下达的“两区”目标任务,将“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村,确保“两区”划优、划实、划到位。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县政府将按照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表面“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四、任务安排
(一)宣传发动、层层培训(2018年1月10日前)。启动“两区”划定工作,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两区”划定培训班,逐级开展乡(镇、农贸区)、村技术培训,层层加强宣传培训动员,营造顺利推进“两区”划定的良好氛围。
(二)摸清地块底数、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2月10日前)。系统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承包确权颁证、近期高分辨遥感图及有关规划等成果资料,周密编制工作方案,确定开展“两区”划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县划定工作方案要及时报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准确划定、上图入库(2018年5月底前)。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完成“两区”划定底图制作、统一编码、实地核查、面积量算、图件编制等工作。要实地核验室内不能确定的地块和边界等,搜集划入“两区”地块的基本信息,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图斑和数据,并完成“两区”划定图件的审核公示。“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入库,建立县级“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四)检查验收、成果管理。(2018年6月)。接受商丘市人民政府对我县“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和省级两区”划定考评。我县“两区”划定成果由县农业局备案,并进行整理归档、动态检测、信息统计,在确保“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分工。县政府成立全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县长刘海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李中军任常务副组长,分别由分管财政、发改、农业、国土工作的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开办、县统计局、县广电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农贸区)长(主任)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胡清华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各明确1名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主动提供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县发展改革委要将全县粮食生产核心区、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全县“两区”划定工作有机衔接,县财政局要做好县级“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工作责任。“两区”划定工作以县为基础推进,县政府是“两区”划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县政府与各乡(镇、农贸区)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乡级政府对辖区内“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负总责,各乡(镇、农贸区)要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保障经费投入,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格督导考评。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各乡(镇、农贸区)要明确一名信息员,按照要求定期不定期向县农业局上报“两区”划定工作进度、信息等。县将“两区”划定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大目标考核,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年终大目标加分;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办公室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评价考核。建立奖惩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