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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1月21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照堂主持会议。
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43人,出席本次会议40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任命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辛永礼宣读了《关于提请任命夏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卜海军介绍了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
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波宣读了任职人员的法律知识测试成绩。
拟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曹升民、徐传民在会上作任职承诺;
本次会议的任职程序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经投票表决,曹升民、徐传民任夏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培刚、孟凡荣、刘超峰任夏邑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照堂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的5位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大主任卢照堂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对新任命的5名同志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完善机构建设、推动全面融合、加强制度建设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二要增强法治意识。要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展现新班子、新队伍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接受组织的考验、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法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增强监督意识。要倍加珍惜组织给予的重托和厚爱,倍加珍惜人民寄予的期盼和信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接受党委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为构建我县良好政治生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