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夏政文件
关于夏邑恒天永安新织造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任命的决定
时间:2018-01-19 15:51:14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夏政〔2017〕109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夏邑恒天永安新织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员任命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强力推进恒天纺织项目建设,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县政府以夏邑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出资主体,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永安纺织有限公司联合组建夏邑恒天永安新织造有限公司,夏邑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占比为50%,并作为控股股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王群杰同志兼任夏邑恒天永安新织造有限公司董事长,隋永法同志兼任夏邑恒天永安新织造有限公司董事,王全涛同志兼任夏邑恒天永安新织造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