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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19 15:51:16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夏政〔2017〕108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

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夏邑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和《河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6〕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夏邑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充分利用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限,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夏邑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统筹安排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转移就业等路径,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扶贫投入新格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同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脱贫攻坚,激发内生动力,2017年实现40个贫困村脱贫退出,减贫10300人。

三、统筹整合范围及方式

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规定的整合范围,对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2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7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和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收回资金,均纳入本年度统筹整合范围,做到“应整尽整”。

四、统筹规模、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安排

(一)年度统筹规模。按照统筹整合范围,2017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50826.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797.9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713.9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0万元,县财政资金7274.79万元。

(二)2017年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安排。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经县政府研究批准,2017年计划安排项目建设总投资50826.66万元。

1.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总投资18534.53万元。

1)村级道路建设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共安排资金10644.74万元。新建贫困村水泥混凝土硬化道路256.836公里。

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发改委,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③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完成。

④绩效目标:实现2017年拟脱贫村入村主干道及自然村间道路全部硬化,彻底解决行路难问题。

2)土地治理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1164.31万元。完善2016年“千亿斤”粮食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设施建设。

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③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完成。

④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完善,把2016年“千亿斤粮食”项目区打造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助推项目区高效现代农业发展。

3)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2474.57万元。新增30个贫困村农村供水人口52093人(贫困人口17894人),改造并网3个行政村人口6388人(贫困人口481人).

②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③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解决全县所有贫困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确保贫困家庭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4)“六改一增”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3265.91万元。实施“六改一增”34071户。其中:改厨14963户,改厕4951户,改水2642户,改电811户,改院15689户,增加生活用具2550户。

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③补助标准:按照夏邑县“六改一增”实施方案各项改造补助标准执行。

④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以前完工。

⑤绩效目标:按照“急需、实效、突出居住环境改善”等原则,着力改善贫困家庭生活条件,以项目实施促进贫困户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5)省派第一书记专项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105万元。完成项目申报建议书及批复建设内容。

②责任单位:省派第一书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③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完善省派第一书记所驻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其脱贫步伐。

6)基础设施类其他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880万元。完善太平镇花庄村、刘花园村,北岭镇孙后寨村基础设施提升完善。

②责任单位:太平镇、北岭镇人民政府。

③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对太平镇花庄村、刘花园村,北岭镇孙后寨村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完善,达到建设美丽乡村标准。

2.社会服务类项目.计划总投资11749.89万元。

1)公共服务设施及贫困村环境整治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投资6767.15万元。新建文化广场55个、硬化109511平方米;新建综合性活动室(村室)301座,建筑面积40792平方米;新建文化大舞台52座,建筑面积3685平方米;新建宣传橱窗64个、5206平方米;配套宣传器材87台(套);新建卫生室55座、7136平方米;新建垃圾填埋场57处,杂物堆放场55处,公厕55座等。

②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③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④绩效目标:实现项目村群众娱乐有场所、健身有器材、宣传有阵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对55个未有卫生室或卫生室不达标的拟退出村,新建标准村级卫生室,配齐乡村执业医生,实现贫困村村民“小病不出村”;解决拟退出村容村貌“脏乱差”问题,加强贫困村生态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力争实现“脱贫一个村,建设一个新农村”工作目标。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3712.48万元。维修、重建贫困户住房共计3485户。其中:省市下达第一批、第二批共670户,利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改造2815户。

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③补助标准:第一、二批,C级危房:补助标准10000元/户以下;D级危房:补助标准12000-40000元/户。第三批维修补助8000元/户;重建补助16000元/户。

④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以前完工。

⑤绩效目标:解决3485户危房维修、重建;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从根本上使贫困户摆脱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

3)教育扶贫

①资金安排:安排资金881.44万元。贫困学生营养改善补助435.2万元,学前幼儿保教48.24万元,贫困学生资助398万元。

②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③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

④绩效目标:实现贫困家庭子女教育保障,确保贫困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

4)数字电视入户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363.82万元。

②责任单位:豫广网络夏邑分公司。

③补助标准: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使用费30318户,年补助120元/户。豫广网络夏邑分公司承担入户安装初装费和使用费不足部分。

④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以前完工。

⑤绩效目标:使全县贫困户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光纤网络村村通。

5)打工直通车终端系统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25万元。完成25个乡镇及贫困村打工直通车终端系统建设。

②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③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以前完工。

④绩效目标:让贫困村群众在家就能及时了解务工信息,为贫困劳动力打工提供信息服务。

3.产业发展类项目。计划投资18725.28元。

1)贫困户增收到户资金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35.89万元,实施中锋乡贫困户增收到户补助。

②责任单位:中峰乡人民政府。

③补助标准:根据养殖、种植、加工等贫困户产业发展规模,按2000-3000/户予以资金资助。

④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以前。

⑤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夏邑县贫困户增收到户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执行。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辅助贫困户产业发展,助推其实现产业脱贫。

2)金融扶贫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继续执行夏办〔2016〕21号、夏扶贫办〔2015〕7号、夏政办〔2016〕102号文件,组织好小额扶贫信贷和“政银保”优秀企业扶持贷款发放。2016年底政府提供险金9500万元的基础上,2017年度再安排财政资金4000万元,总额达到1.35亿元。另安排2016年到期小额信贷财政贴息678万元。

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

③贷款规模及贴息标准:实现年内撬动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2亿元。县财政按现行综合利率对到期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④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⑤绩效目标:加大对贫困户小额贷款发放力度。扶持贫困户发展食用菌栽培、果蔬种植、养殖、打火机加工、旗穗、宫灯加工、药材种植等自主产业或合作产业发展,实现产业脱贫。同时建立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政府投入的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为后盾,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保证保险为保障的“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破解企业贷款难问题,加快我县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步伐。

3)脱贫致富星级户产业发展奖励项目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4068.48万元,对脱贫致富星级户进行奖励,奖励资金要求用于星级户种植、养殖、加工、交通运输、餐饮、服务、接受技能培训、外出务工等方面。

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③时间进度:2017年5月底以前完成。

④绩效目标:通过评选,用好政策激励,让先脱贫的贫困户先得实惠,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发掘致富潜力,增加致富信心,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调动更多群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

4)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4000万元。新建143个贫困村光伏电站。

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③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④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充分利用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实现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助推贫困村脱贫产业,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增加村集体收入,从根本上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的状况。

5)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建设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项目村储藏窖、冷库建设。

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③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完成。

④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解决项目村农产品保鲜、冷藏问题,实现农产品增值。

6)扶贫车间项目建设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4841.50万元。按照贫困村每村500-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新建贫困村扶贫车间105座。

②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③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④绩效目标:通过扶贫车间建设,实施能人带动战略,扶持村级主导产业,助推贫困村村级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行贫困人口就近务工,带动贫困人口产业脱贫,推进贫困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设。

7)优质小麦高产创建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小麦良种推广、高产栽培配套技术培训,以及配方施肥、病虫防治等物化推广等。

②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③时间进度: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完成。

④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贫困村群众小麦高产栽培技能,进一步扩大我县优质麦种植面积,带动全县优质麦基地建设。

8)实用技术培训及新型农民培训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388万元。继续实施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农广校。

③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完成

④绩效目标:通过科技培训与推广,提升贫困人口的知识技能,助推产业发展科技支撑,为贫困村提供稳定脱贫的科技带头人和示范基地,把贫困村建成科技示范村。

4.保障、保险类

1)贫困户“一揽子”保险

①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1777万元,继续组织实施贫困人口财产“一揽子”保险。

②扶贫办、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邑县支公司。

③时间进度:2017年7月底完成。

④绩效目标:提升贫困家庭抵御重大疾病和农业自然灾害的能力,防止因病、因灾、因重大事故返贫,充分发挥 “保险+精准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保障作用,深入推进我县保险服务和扶贫开发工作的精准对接,为实现贫困家庭脱贫路上无风险保驾护航。

5.其他费用

工作费用:安排资金53.37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宣传、星级户标牌制作安装及项目公示公告等。

五、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工作流程

(一)明确项目申报程序。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围绕脱贫产业发展、社会发展、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集专家组,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对各乡镇、部门申报的脱贫攻坚规划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以及项目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建立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各乡镇、部门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向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申报。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统一组织对各乡镇、部门项目资金年度计划进行会审、批复。

(二)明确项目公示程序。对所有脱贫攻坚项目,都要通过县、乡、村三级公示。首先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批复项目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县下达的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后,通过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项目村或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地点利用村务公开栏或张贴公示公告的形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施工单位、补助标准、补助发放程序等,并由公示主体留相关影像资料备查。

(三)明确项目实施程序。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依据脱贫攻坚领导组项目资金计划批复,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制。实行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由县扶贫办、项目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贫困户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现代农业、科技等,由县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乡镇配合。凡负责实施管理的各部门,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细则,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制、资金财政报账制,严格各个环节程序管理。

(四)明确资金拨付程序。所有统筹整合资金,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原则,均必须纳入年度脱贫规划的项目安排,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资金使用与拨付。在资金拨付上要坚持三项制度:一是资金拨付协商制度。由常务副县长李中军同志牵头每周定期召开资金拨付协商会,确定拨付资金数额及时限;二集中会签制度。由县扶贫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参与,集中时间,一次性完成拨付款项所需签字;三是绿色通道制度。财政部门建立扶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拨款手续报送到财政局后,立即安排资金拨付,实行签字后置,随到随拨,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五)明确项目资金监管程序。县纪委、检察、审计、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要实行项目单价财政投资评审制,项目建设前,不论是项目招投标还是自主实施,均要进行项目单价财政评审;在项目实施期间监管部门应进行项目绩效现场考察,对达不到绩效要求的及时修补完善实施计划;在项目结束要组织工程决算,杜绝跑冒滴漏,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县脱贫攻坚领导组要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对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政策。要加强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并向上级脱贫攻坚领导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

(二)加强规划衔接。发改委、扶贫部门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涉农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加强绩效考评。县政府将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以脱贫攻坚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组名义予以通报。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将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夏邑县2017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情况统计表

2.夏邑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汇总表

3.夏邑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