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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夏政〔2017〕35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邑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夏邑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我县审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
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计划编制的总体思路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重点工作安排项目,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任务和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地方审计机关2017年应重点抓好的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工程,安排对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进行审计。
(三)整合资源、强化统筹。优化配置审计资源,以审计项目为依托,设置相关领域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安排适量的专项审计,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
二、计划实施的总体要求
(一)严格依法审计。注重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坚持阳光法则,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公告审计结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二)坚持客观求实。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坚持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鼓励创新、推动改革。
(三)精心组织实施。牢固树立全县审计“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方案实施审计,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按要求时限上报审计结果。
三、2017年度审计项目安排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行业审计)。 以推动中央和我县稳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三去一降一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反映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不断完善和发挥实效。
组织方式:按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1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行业审计)。
以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住房分配情况、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以往年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揭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和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方式:按市审计局统一部署进行。
审计时间:2017年11月开始,2018年4月底前完成。
(三)扶贫审计(署定行业审计)。
以推动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为目标,突出“精准、安全、绩效”主线,重点检查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密切关注扶贫开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揭示和反映阻碍政策措施落实、制约资金整合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机制。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按市审计局统一部署进行。
(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试点(厅定行业审计)。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完善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改进补贴办法,提高补贴效能,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为目标,重点关注用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和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以补贴资金的分配、管理、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资金的兑现为主线,揭示虚报耕地面积、虚报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补贴资金等问题。
组织方式和审计时间:按市审计局统一部署进行。
(五)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以促进财政做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绩效、推进改革为目标,重点审计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分析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形成差异的原因,揭示预算单位虚报预算规模、虚构预算项目等套取预算资金的问题;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揭示公务接待费转列培训费、虚列会议费套取资金、超标准接待以及公款旅游、公款报销因私费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变通处理等顶风违纪问题;关注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内容、载体、细化程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决算公开的数据是否存在人为修改、账表不符等问题;关注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征管、公务卡结算、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情况,促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持续跟踪检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各预算单位推进简政放权和承接中央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展和效果情况;关注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和结构,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等。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进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对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卫生局、县农机局9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组织方式:由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3月开始,7月底前完成。
(六)经济责任审计。
以加强审计工作计划性,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为目标,大胆探索、逐步建立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必审、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着力揭示和反映领导任期内重大违法违规、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等问题,从加强内部控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更好地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王集乡、火店镇、刘店集乡、会亭镇、岐河乡、桑堌乡6个乡(镇)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按县委组织部委托进行。
组织方式:由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2017年8月开始,10月底前完成;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进行。
(七)财务收支审计。
以严格执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全县财务管理水平为目标,主要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和厉行节约情况;各项经费尤其是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通过审计,揭露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超规模列支三公经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违纪违规问题和损失浪费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红十字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县直工委、县委老干部局、县城管局9个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县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7年8至10月完成。
(八)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