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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的通知
夏政〔2017〕30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初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夏邑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初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初步方案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7〕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夏邑县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利用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限,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确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夏邑县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统筹安排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转移就业等路径,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同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脱贫攻坚,激发内生动力,实现2017年59个贫困村脱贫退出,减贫20000人。
三、统筹整合范围及方式
按照《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规定的整合范围,对下达给我县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20类62项、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13类28项进行整合。对我县2017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和一年以上的结转结余收回资金均纳入本年度统筹整合范围,做到“应整尽整”。
四、统筹规模、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安排
(一)年度计划统筹规模
本年度计划统筹规模,按夏邑县2016年到位的规定应纳入统筹整合的资金总额扣除政府债券、彩票公益金等不确定因素部分的100%概算,初步计划统筹整合39890万元。年度内,将根据中省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情况对本方案规模做相应调整。
(二)年度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初步安排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本方案暂按2017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额度,优先安排拟脱贫退出的59个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以及科技、产业、特殊救助、电信、保障保险等强化脱贫项目建设。其中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贫困学生资助等由县电力、教育部门直接投资,本方案不再安排。
1.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计划投资17273万元。新建贫困村道路305公里;完成全县贫困村饮水安全网管改造工程;维修、重建农村危房2000户;实施贫困户数字电视入户“户户通”。
1.1 村级道路建设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共安排资金12772万元。新建59个贫困村水泥混凝土硬化道路305公里。
(2)责任单位:县扶贫办、有关乡(镇)。
(3)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59个贫困村入村主干道及自然村间道路全部硬化,彻底解决行路难问题。
1.2 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2333万元。对全县所有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的贫困村进行自来水网管铺设、改造。
(2)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以前完工。
(4)绩效目标:解决全县所有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
1.3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1700万元。维修、重建贫困户住房共计2000户。
(2)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补助标准:C级危房:补助标准5000元/户;D级危房:补助标准5000-25000元/户。
(4)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以前完工。
(5)绩效目标:解决2000户危房维修、重建;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从根本上使贫困户摆脱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
1.4 数字电视入户使用费补助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468万元。
(2)责任单位:县扶贫办、网通公司。
(3)补助标准: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使用费3900户,年补助120元/户。县网通公司承担入户安装初装费和使用费不足部分。
(4)时间进度:2017年12月底以前完工。
(5)绩效目标:使全县贫困户基本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光纤网络村村通。
2.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类项目
计划投资4417万元,新建文化广场59个、文化大舞台59座;新建综合性活动室(村室)59座;村级卫生室40所;对拟退出的59个贫困村进行绿化、亮化、美化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
2.1 农村文化娱乐设施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2956万元。新建文化广场59个、硬化5.9万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590台(套);新建综合性活动室(村室)59座,建筑面积5310平方米;新建文化大舞台59座,并配套宣传器材等。
(2)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59个拟退出村群众娱乐有场所、健身有器材、宣传有阵地,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2 村级医疗卫生设施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576万元。新建村级卫生室40所,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必备的医疗器材。
(2)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对40个未有卫生室或卫生室不达标的拟退出村,新建标准村级卫生室,配齐乡村执业医生,实现贫困村村民“小病不出村”。
2.3 贫困村生态及居住环境改善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885万元。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对拟退出的59个贫困村进行绿化、亮化、美化,建垃圾填埋场、杂物堆放场以及购置必要的环境卫生治理设备等。
(2)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以前完工。
(4)绩效目标:解决拟退出村容村貌“脏乱差”问题,加强贫困村生态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实现“脱贫一个村,建设一个新农村”工作目标。
3.产业发展类项目
计划投资16200万元,继续实施贫困户增收到户补助、金融扶贫以及特色单项产业扶贫等。
3.1 贫困户产业发展辅助资金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4600万元,实施贫困户增收到户补助。
(2)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补助标准:根据养殖、种植、加工等贫困户产业规模,按2000-3000/户予以资金资助。
(4)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以前。
(5)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夏邑县精准脱贫项目辅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条款规定执行。解决贫困户自主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辅助贫困户产业发展,助推其实现产业脱贫。
3.2 金融扶贫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继续执行夏办〔2016〕21号、夏扶贫办〔2015〕7号、夏政办〔2016〕102号文件,组织好小额扶贫信贷和“政银保”优秀企业扶持贷款发放。在2016年底政府提供风险金达到9500万元的基础上,2017年度计划再安排财政资金2500万元,使政府风险金总额达到1.2亿元。此外安排2016年到期小额信贷财政贴息600万元。
(2)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县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财险公司。
(3)贷款规模及贴息标准:实现年内撬动小额信贷扶贫再贷款1亿元,“政银保”企业贷款5亿元。县财政按综合利率6%对到期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4)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加大对贫困户小额贷款发放力度。扶持贫困户发展食用菌栽培、果蔬种植、养殖、打火机加工、旗穗、宫灯加工、药材种植等自主产业或合作产业发展,实现产业脱贫。同时建立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政府投入的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为后盾,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保证保险为保障的“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破解企业贷款难问题,加快我县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步伐。
3.3 单项产业发展资助类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4500万元。其中安排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扶持贫困户食用菌栽培,并指导全县食用菌生产;安排光伏发电补助4000万元,每户补助8000元。
(2)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发改委及有关乡(镇)。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扶持,推动我县食用菌和光伏发电产业快速发展,并形成我县特色精准脱贫产业。
3.4 “一村一点”村级主导产业发展示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计划安排资金4000万元。实施“一村一点”村级主导产业发展示范80个村,每村补助50万元。
(2)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
(3)时间进度:2017年10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扶持村级主导产业示范点,实施能人带动战略,助推贫困村村级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人口产业脱贫,推进贫困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设。
4.科技支撑类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参照2016年资金指标计划安排资金500万元。继续实施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继续实施贫困村平衡施肥技术应用,并指导全县;选择养殖规模较大的2-3个贫困村或带动能力强的养殖企业,进行畜禽标准化养殖推广,推广畜禽品种改良,并指导全县。
(2)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农广校、农业局、畜牧局。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科技培训与推广,提升贫困人口的知识技能,助推产业发展科技支撑,为贫困村提供稳定脱贫的科技带头人和示范基地,把贫困村建成科技示范村。
5.保障保险类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资金1500万元,继续组织实施贫困人口财产“一揽子”保险。
(2)责任单位:县扶贫办、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邑县支公司。
(3)时间进度:2017年8月底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加大贫困人口特殊困难救助和财产保险,实现贫困户脱贫路上零风险目标。
五、资金使用管理
(一)实行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制,建好项目库。各乡(镇)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围绕农业生产发展、脱贫产业发展、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范围,制定脱贫攻坚年度规划和具体的项目建设任务,在各乡(镇)上报贫困村脱贫项目的基础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家组,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对各乡(镇)项目库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以及项目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确保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标靶”精准。
(二)项目实施归口监管负责制。在项目的管理上实施归口管理负责制。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由县扶贫办、项目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贫困户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现代农业、科技等,由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凡负责实施管理的各部门,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细则,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实行“一个龙头放水”资金拨付。所有统筹整合资金,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原则,均必须纳入年度脱贫规划的项目安排,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资金使用与拨付,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加强项目投资监管。县纪检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要实行项目单价财政投资评审制,项目建设前,不论是项目招投标还是自主实施,均要进行项目单价财政评审,杜绝跑冒滴漏,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县脱贫攻坚领导组要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对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政策。要加强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并向上级脱贫攻坚领导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
(二)加强规划衔接。县发改、扶贫部门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涉农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加强绩效考评。县政府将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以脱贫攻坚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严格组织实施,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组名义予以通报。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将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夏邑县2017年度拟脱贫退出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