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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夏政〔2017〕6号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7-04-07 14:29:06
来源:
夏政〔2017〕27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夏政〔2017〕6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供暖、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邑县城市供暖供气供水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夏政〔2017〕6号)文件,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