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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邑县县府路西延工程及华夏大道北延扩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变更的决定
时间:2017-04-07 14:27:50
来源:
夏政〔2017〕25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夏邑县县府路西延工程及华夏大道北延扩建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变更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夏邑县县府路西延工程及华夏大道北延扩建工程PPP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县政府决定将项目实施机构予以变更。
一、项目实施机构由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变更为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二、本项目前期实施、采购等过程中相关文件的主体均由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变更为夏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并负责履行其相应的义务、责任以及项目后续协议签订、监管等工作。
三、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衔接,稳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017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