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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至2016年度夏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年审拟通过的公示

时间:2017-03-16 09:37:32 来源: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75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我办组织人员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资料的审核,夏邑县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拟通过20152016年度行业年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39—316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0- 6213240

    电子邮箱:xyxjrbcz@163.com

    公示期间如对拟通过年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单位反映问题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夏邑县人民政府金融办。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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