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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夏邑县美栗源园林投资有限公司的决定

时间:2016-12-29 09:16:54 来源:

 

 

夏政〔2016〕93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夏邑县美栗源园林投资有限公司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县城市建设进程,更好地经营城市,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夏邑县美栗源园林投资有限公司。

  一、授权夏邑县财政局代表夏邑县人民政府履行夏邑县美栗源园林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职责。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资本金组成主要包括县政府注入资金、划转的国有资产及经营收益。

  二、夏邑县美栗源园林投资有限公司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夏邑县人民政府作为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三、公司作为政府园林投资机构,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能,依县政府授权,发挥城市绿化主体作用,努力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按照市场机制要求,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确保政府投资目标实现。

  四、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谭健董事长、朱俊峰、班文帅、王玉生、毕晨宇为公司董事。    

  五、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根据董事长聘任提名,同意谭健担任夏邑县园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六、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任命何晨光、孟月兰、张志立、郭长琦为公司监事,任命何晨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七、公司业务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园林景观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园林绿化苗圃。

                                             2016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