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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夏政〔2016〕83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31日
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旅游景区建设步伐,完善旅游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全面提升旅游景区品味和竞争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根据市旅游局年度目标任务,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今年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特制定长寿苑文化景区创“3A”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蒋海凌任指挥长,副县长聂丽、县长助理李纪中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景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创“3A”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二、创建“3A级”景区工作的方法步骤
创建“3A”级景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时间为2016年3月至9月。
第一阶段:学习标准,制定方案
1.熟悉标准,把握尺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创建“3A级”景区标准,使人人了解标准,熟悉标准,掌握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应用自如。
2.认真分析,找准差距。认真对照标准打分,哪些内容可以拿到分数,拿到最高分,还是最低分,做到缺什么补什么,争取一次性创“3A”成功。
3.制定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任务分解方案。做到每项工作分解到人,责任到人,人人有压力,人人有活干,各负其责。
第二阶段:分解任务,强力推进
1.高标准抓好景区绿化美化工作,注重花草树木的质量和造型。
2.硬件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需要长时间施工的项目,及早安排。
3.软件性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培训、预案等,有文字记载,档案齐全;有各类引导标志,景区介绍牌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等。
4.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任务分解,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迎接验收
1.8月下旬上报《关于申请“3A”级景区检查验收工作的请示》,报请市旅游局检查验收。
2.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的积极准备,争取9月中下旬通过市旅游局验收评定。
三、创建“3A”级景区的主要内容
“3A”级景区创建包括8个方面:一是旅游交通。可进入性良好,有与景观环境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标志规范、准确、醒目;景区内有游览(参观)路线;景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二是游览。要设游客中心,各种引导标志、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公共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资料)品种齐全;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三是旅游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游览、娱乐设备安全,危险地段标志明显;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有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档案记录准确、齐全。四是卫生。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推、乱放现象;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达到A级旅游厕所标准;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醒目,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餐饮场所美观卫生,食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五是邮电。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设有公用电话亭,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收费合理,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景区任意位置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六是旅游购物。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具有本地特色,对旅游商品和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旅游商品市场秩序良好,无尾随兜售或强买强卖现象。七是综合管理。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措施得力,定期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投诉制度健全,档案记录完整;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服务。八是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空气质量、噪声指标达到国标一类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国标规定;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出入口主体建筑格调与景观环境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环境氛围优良,绿色覆盖率高,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3A”级国家旅游景区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按照任务分解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创“3A”景区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形成合力。按照时间、任务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自工作,确保成功创建“3A”旅游景区。
附件:
1.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指挥部成员名单
2.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任务分解方案
附件1
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蒋海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指挥长:聂 丽(副县长)
李纪中(县长助理)
成 员:刘德坤(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保证(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贾心壮(县财政局局长)
彭连文(县文化局局长)
彭 勇(县广电局局长)
秦明华(县交通局局长)
谭 健(县园林中心主任)
贾素玲(县畜牧局局长)
丁明东(县卫生局局长)
韩民良(县住建局局长)
李 猛(县城管局局长)
李 伟(县环保局局长)
刁常在(县规划中心主任)
张作良(县国土局局长)
隋永法(县教体局局长)
李文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岳德才(县老干部局局长)
张新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宋明松(县邮政局局长)
司圣华(县联通公司经理)
王震坤(县移动公司经理)
孙作军(县长寿办主任)
邱兴瑜(县交警大队队长)
刘 歆(县旅游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陈 辉(长寿苑文化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刘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夏邑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按照创建“3A”级景区的标准要求,现将长寿苑文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中涉及的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旅游交通
(一)可进入性良好,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设停车线、停车分区、方向引导指示标识,分设出口、入口并设置相应的停车标识,停车场有专人管理。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交警大队
责任人:谭健 邱兴瑜
(二)公交通达或设直达旅游专线,在长寿苑文化景区设公交站点若干。
责任单位:交通局
责任人:秦明华
(三)景区内部交通,游步道或游览线路,进出口设置合理,有利于游客疏散观赏。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谭健 陈辉
(四)景区内使用低排放、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如:电动观光车、自行车等。
责任单位: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陈辉
二、游览
(一)在夏邑高速路口至景区路段设标准化旅游景区指示牌3个,在停车场、景区门口设导游全景图、导览图、导游图,各类导游材料齐全;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均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
责任单位:景区管理中心 园林中心
责任人:陈辉 谭健
(二)设游客中心,景区内设各种引导标志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数量充足,危险地段标志明显。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谭健 陈辉
(三)研究论著、科普读物、宣传画册齐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内容准确,位置合理,设计有特色,有艺术感;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
责任单位:长寿办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孙作军 陈辉
(四)音像制品。
责任单位:广电局
责任人:彭勇
三、旅游安全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配备安全保卫专职人员,制度上墙;有应急预案,包括高峰期游客安全处置;安全巡查制度、危险地带安全防护措施、救护设备、消防安全警告标志、标识齐全。
责任单位:景区管理中心 园林中心
责任人:陈辉 谭健
(二)医疗及救护服务:设立医务室,备急救箱、急救担架、常用药品;与定点医院有专门救护协议,设内部救援电话;有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责任单位:卫生局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丁明东 陈辉
(三)在景区危险地带、游乐场所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在建筑物内配备消防、救护等设备。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谭健 陈辉
四、卫生
(一)游览场地。游览参观场所平整,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无污水、污物,空气清新;有流动保洁人员,配备与环境相协调的垃圾箱,垃圾日产日清;建筑物墙面整洁,无剥落。
责任单位:城管局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李猛 陈辉
(二)餐饮卫生。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具、炊具、厨具分类存放,消毒处理,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责任单位:药监局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李文勇 陈辉
(三)旅游厕所。位置合理,数量充足,标志醒目美观,洁具质量良好,有残疾人厕位,有专人值班看管,达到A级旅游厕所标准。
责任单位:城管局
责任人:李猛
五、邮电
(一)提供信函等基本邮政服务,且服务便捷;提供纪念戳、本地纪念封、明信片、纪念邮票等。
责任单位:邮政局
责任人:宋明松
(二)在出、入口等游客集中的地方设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公用电话数量充足,设置合理;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通讯方便,收费合理;景区全部地方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
责任单位:联通公司 移动公司
责任人:司圣华 王震坤
六、旅游购物
购物场所不破坏主要景观,不妨碍游客游览,不与游客抢占道路和观景空间;旅游商品具有本地特色,对旅游商品进行开发创新,注重开发旅游商品的外包装;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谭健 陈辉
七、综合管理
(一)提供游客休息设施;旅游质量、营销、导游、卫生、环保、统计等方面规章制度健全,有书面记录;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服务。
责任单位:景区管理中心 园林中心
责任人:陈辉 谭健
(二)景区的外部治理,街道清理,保持道路的畅通。
责任单位:城管局 交警大队
责任人:李猛 邱兴瑜
八、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一)确保景区空气质量、噪音指标、地表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质监局
责任人:李伟 张新民
(二)提升景区绿化、美化档次,搞好景区内绿化、美化工作。
责任单位:园林局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谭健 陈辉
(三)在停车场、长寿广场、主要景点等处安装与景区环境相协调的草坪灯、指示灯、标志灯、环境装饰灯。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景区管理中心
责任人:谭健 陈辉
(四)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出入口主体建筑格调与景观环境协调。
责任单位:文化局 园林中心
责任人:彭连文 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