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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6-10-12 10:32:39
来源:
夏政〔2016〕75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经全面清理和审核论证,决定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6项,现予公布。
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增加、要素变更等情形,按照法定程序由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报县政府核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1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