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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夏政〔2016〕6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夏邑县委办公室、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打赢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夏办〔2016〕19号)精神,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精神,充分发挥行业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强力落实7个专项治理方案中有关“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对成品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
(一)查处重点
1.未安装油汽回收装置,环保不达标的油库和加油站(点);
2.无证照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行为;
3.销售劣质油品以及在油品升级时间结点后销售不达标油品行为;
4.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油库和加油站(点);
6.未批先建加油站行为;
7.擅自改扩建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
8.假冒商标及标识等行为;
9.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任务
1.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凡证照齐全有经营资质的加油站,必选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以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为准。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加油站,一律停业整顿。
2.完善手续
对有《成品油零售经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加油站,必须补办《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计量鉴定证书》等有关手续之后,方可经营。
3.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但无《成品油零售经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一律关闭。
4.对无《成品油零售经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黑加油站(点),一律拆除。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至8月1日)。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之一,各乡镇、商务、公安、环保、发改、工商、安监、质监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召开县直部门专项整治动员协调会议,向各乡镇下发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专项整治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日至8月4日)。全县各职能单位、各乡镇、各加油站(点),根据各自职能对成品油市场违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1.凡未进行油气回收改造的加油站,应立即停业,并进行油气回收改造。8月15日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2.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但无《成品油零售经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须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加油机,停止经营。
3.凡无《成品油零售经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黑加油站(点)。应在8月4日之前,自行拆除加油机、加油棚和加油罐等加油设施。
(三)集中查处阶段(8月5日至8月10日)。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商务部门牵头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七个一”,即整改一批、关停一批、撤销一批、拆除一批、收缴一批、销毁一批、惩处一批。对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但环保、安全、油品不达标,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问题严重的撤销其经营资格;凡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无证无照黑加油站,将予以强制拆除,并没收油品、加油罐、加油机等设施;凡证照不齐的加油站,在限期内没有自行关闭的,将予以强制关闭,并没收油品和加油机;计量不达标加油机和质量不达标油品予以收缴或销毁;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在专项行动中阻碍执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专项行动中罚没物品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置,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专项整治领导组,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精神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本次专项行动。在具体工作中注意乡(镇)人民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条块结合,由县政府统筹协调组织全县各乡(镇)参与专项整治。商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上下贯通提供政策支持,配合县、乡(镇)政府分头落实专项行动各阶段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专项整治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做好各自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取得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经营资格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照经营者进行甄别并提请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查处;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消防安全隐患和经济犯罪行为、无证无照加油点;对整治活动中遇到的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规行为,重点核查新建站整体环保验收,原有站油汽回收改造情况等;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发展改革委: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油品升级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和掺杂售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查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对取得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领域油品质量违法行为;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中石化、中石油夏邑分公司:负责指导各自下属加油站(点)自查自纠,配合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做好油品国V升级保障合格油品正常供应,满足社会需求,避免出现局部油品短缺现象。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未经许可违法新建加油站和无证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进行拆除,对证照不齐的加油站进行关闭。负责对本辖区有资质的合法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加油站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做好本辖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
附件:1.夏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夏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名单
附件1
夏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中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若梅(县政府党组成员、群工部部长)
高圣伟(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邵团民(县商务局局长)
王利平(县安监局局长)
李 伟(县环保局局长)
李前程(县发改委主任)
张新民(县质监局局长)
姬 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程亚涛(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红松(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刘志军(中石化夏邑分公司经理)
骆利华(中石油夏邑分公司经理)
李七龙(城关镇镇长)
刘 亚(曹集乡乡长)
刘献涛(胡桥乡乡长)
朱凤光(歧河乡乡长)
杨晓辉(郭店乡乡长)
韩庆领(会亭镇党委书记)
司长虹(业庙乡乡长)
杨 勇(马头镇镇长)
吴卫兵(中峰乡乡长)
刘淑华(罗庄镇镇长)
杨成义(济阳镇镇长)
戚萧雨(桑堌乡乡长)
张彦杰(何营乡乡长)
赵铁军(李集镇镇长)
张留宪(车站镇镇长)
王 楠(杨集镇镇长)
曹自然(王集乡乡长)
吴秀芹(刘店集乡乡长)
彭 嘉(太平镇镇长)
马青松(孔庄乡乡长)
姬志强(韩道口镇镇长)
郭长杰(火店镇镇长)
邵明启(北岭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邵团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夏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名单
第一组
组 长:邵团民
副 组 长:姜亚雷 谢 峰
成 员:蒋海剑 韩 勇 朱建民 成金贵 庄东绵 谭 震 李国庆
分包乡镇:业庙乡 郭店乡 会亭镇 太平镇 孔庄乡 韩道口镇
第二组
组 长:王利平
副 组 长:张宝廷 吴俊奇
成 员:司志强 王文昊 苏国良 王 鑫 王坤永 刘 强 李风光
分包乡镇:马头镇 中峰乡 罗庄镇 济阳镇 何营乡 桑堌乡
第三组
组 长:程亚涛
副 组 长:马啸峰 刁心领
成 员:刘 涛 菅泳锐 王超林 祝东风 刘孟凯 李 凯 陈建坤 高 斌
分包乡镇:歧河乡 胡桥乡 曹集乡 北岭镇 火店镇 城关镇
第四组
组 长:李 伟
副 组 长:王团结 马良华
成 员:张 明 王 佳 苏 峰 柳 圆 马 磊 刘保生
分包乡镇:李集镇 车站镇 杨集镇 王集乡 骆集乡 刘店集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