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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闭夏邑县永旺养殖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8-17 11:03:54
来源:
夏政〔2016〕57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闭夏邑县永旺养殖有限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
韩道口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闭夏邑县永旺养殖有限公司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7月27日
关闭夏邑县永旺养殖有限公司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环保部督办单交办的任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落实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韩道口镇永旺养殖有限公司的决定》(夏政〔2016〕56号)文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认真履责,拿出过硬措施,全面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彻底治理群众反映的废水外排和气味难闻问题,时间要求4天。
责任单位:韩道口镇政府,夏邑县环保局。
2.立即停止购买新猪。
责任单位:韩道口镇政府。
3.将现有存栏猪20天内出售完毕或寄养手续齐备、污染防治设施健全的其他养猪场。
责任单位:畜牧局,韩道口镇政府。
4.2016年8月25日,由韩道口镇政府、环保局、畜牧局、公安局、供电局对以上情况进行检查,如整改不到位立即实施断电措施。
二、各单位必须抽调专门人员,每天现场督导、严格履职,后勤保障由韩道口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关闭任务,否则,纪检会监察局将对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进展情况每天下午5点以前报市环保联席会议办公室。
责任人:顾玉东(县委政研室主任)联系电话:13837059956
市环保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18736858999
电子邮箱:li871798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