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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国家森林城市迎检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时间:2016-07-27 08:47:33
来源:
夏政〔2016〕51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国家森林城市迎检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6月27日,国家林业局专家组对我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和涉及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了迎检任务,受到专家组的高度评价,为商丘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一、记功
县林业局(集体三等功)
二、通令嘉奖
郭店乡 济阳镇 何营乡
三、通报表扬
桑堌乡 城关镇 曹集乡 交通局 公路局
公安局交警大队 城管局 园林中心 文化局 广电局 政府办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务实创新,奋力开创夏邑经济社会新局面。
2016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