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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7-27 08:30:23 来源:

夏政〔2016〕45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商政〔2016〕2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将全民健身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健全产业体系,培育消费市场,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县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结构合理、供给丰富、消费活跃、富有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业总规模力争达到20亿元,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__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门类协同发展,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运作能力的体育产业投资主体,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强的体育骨干企业,在我县建成以赛琪体育工业园为龙头的体育产业基地和项目。

  __体制机制趋于完善。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政府服务和监管规范高效,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产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诚信自律,体育产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__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公共体育设施遍布城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2平方米,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民,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0万人。

  二、重点任务

  (一)激发市场活力。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快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

  2.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注重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前期规划论证,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开发等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PPP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管理公司、俱乐部、体育协会等参与运营。

  3.引导体育企业做大做强。扩大体育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赛琪体育产业基地为引领,引进一批龙头企业、知名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培育赛琪体育成为市级示范性单位。

  (二)优化产业结构。 

  1.完善产业体系。遵循体育产业发展规律,立足我县实际,加快构建富有夏邑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运动康复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发展体育策划咨询、体育中介服务、体育电子商务、体育会展、运动装备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品牌赛事和健身品牌,提高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    

  2.发挥重点项目对体育产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乒乓球、田径、跆拳道、足球、篮球、健身气功、羽毛球、太极拳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广泛开展县级联赛、校园联赛及各类群众性赛事,积极发展青少年“三大球”运动,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建成一批足球特色学校。

  3.发展特色体育产业。不断发挥我县传统武术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武术产业,提高“全国武术之乡”知名度。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办好苏鲁豫皖周边县市“空竹文化节”、“鞭陀文化节”等大型体育赛事。

  (三)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大力建设城乡生态绿道和健身步道。重点围绕天龙湖开发,运河两岸建设,规划建设供群众骑行和徒步的绿道,抓住申办河南省民俗体育大会契机,加强太平镇文化体育园建设,逐步构建城乡健身休闲绿道网络。

  2.促进康体融合。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方面的积极作用。

  3.推进体育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举办体育用品、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各类体育展会,以赛琪体育为主打,培育体育展览品牌。鼓励体育产业单位采取“互联网+”模式,提升体育产业发展水平。

  (四)丰富市场供给。

  1.完善体育设施。根据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鼓励乡(镇、街道)普遍建设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或室外多功能运动场、灯光球场、笼式足球场等)。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提高现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鼓励企事业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并向社会开放。

  2.丰富体育赛事活动。探索建立财政保障与社会投资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体育赛事模式,有关部门根据赛事需求做好保障工作。

  (五)营造健身氛围。

  1.鼓励日常健身。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各类机构中推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鼓励单位提供必要的健身设施,加强健身活动组织,开展符合单位工作特点和职工健康需求的健身活动。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及时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体育运动技能。支持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改善体育锻炼条件。

  2.普及体育文化。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县广播电视台要开设科学健身专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形成体育健身观念。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资金政策。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

  (二)完善财政和消费政策。县政府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统筹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研究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三)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需求。要制定体育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四)落实税费价格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等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向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或组织捐赠财物,向贫困和农村地区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等,并按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政府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宣传、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文化广电、旅游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务落实。跟踪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和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我县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行业管理。县体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体育产业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要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通过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发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统计、教育体育部门要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分类标准,建立体育产业常态化统计机制和评价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相关数据。

  (三)加强督查落实。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配套文件。县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201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序号

工作任务

职责单位

进度安排

1

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凡是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

县教育体育局、

文化广电旅游局等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2

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快综合性和单项性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

县教育体育局等

2016年6月底前完成

3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政策。

县财政局、

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4

注重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前期规划论证,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开发等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

县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体育局等

持续实施

5

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的体育品牌。扩大体育对外开放,引进一批龙头企业、知名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

县教育体育局、

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持续实施

6

办好空竹、鞭陀、武术等优势体育赛事活动。

县政府、

教育体育局

持续实施

7

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广“运动处方”。

县卫生计生委、

教育体育局

持续实施

8

围绕天龙湖开发,运河两岸建设,规划建设供群众骑行和徒步的绿道。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教育体育局

持续实施

9

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持续实施

10

统筹规划建设体育设施。2020年建成“两场三馆”。

县政府、县教育体育局

持续实施

11

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县政府、住建局

持续实施

12

体育、公安、交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信、电力、供水等部门根据赛事需求做好保障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

持续实施

13

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促进青少年培养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体育运动技能。

县教育体育局

持续实施

14

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

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教育体育局

持续实施

15

统筹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

 

县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底完成

16

将体育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县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底完成

17

落实对体育企事业单位的税费价格政策,落实税费价格优惠。

县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底完成

18

建立联系点机制,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跟踪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

县发改委、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底完成

19

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分类标准,建立体育产业常态化统计机制和评价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相关数据。

县统计局、教育体育局

国家体育产业分类及统计制度公布后启动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