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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邑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夏政〔2016〕40号
夏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夏邑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夏邑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夏邑县201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三夏”生产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兼顾秸秆原料化和基料化,逐步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措施,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烧一块田”和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媒体宣传、车辆宣传、印发通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标牌、手机短信(微信)、发放明白卡等各种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统一负责、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县直部门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委干部包地块”的分包责任机制,着力形成县、乡、村三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指标任务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6210657 6262336),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加强应急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焚烧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各类专(兼)职消防队伍,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确保出现火情时,人员、装备迅速到位,及时控制。各村组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备足灭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全面排查作业机械及农用电力线路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护抢修,避免因用机、用电问题引发火灾事故。
(四)推广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依托规模化养殖场,构建“农业种植-秸秆养殖-粪便制沼气-沼渣、沼液还田”或“农业种植-秸秆养殖-粪便制有机肥还田”等农业循环经济链。重点推广秸秆饲料加工调制、秸草搭配饲喂等秸秆养畜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发展食用菌生产,提高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比例,积极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及生物质天然气等高质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收储点(站)建设,采取“公司+农户”模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与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等签订秸秆收储协议,建立健全政府推动、企业与合作组织为龙头,经纪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长任指挥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县四大家有关领导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禁烧办),胡清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农业局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调度、组织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农业工作的副职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禁烧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投入机制,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乡镇也要安排相应专项资金,用于补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成立5个专项督导组,分别由农业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县禁烧办对督查结果一天一汇总、三天一通报,随时掌握全县秸秆禁烧情况,及时汇报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秸秆禁烧期间,要求所有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全员在岗在位,并取消节假日,否则,将对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五)严格考核奖惩。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要求,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严格考评,并及时兑现奖惩。县财政先期拨付奖励资金作为启动经费(乡镇5万元,县直分包单位1万元),对无焚烧秸秆现象的,全县通报表扬,乡镇大目标加5分,县直分包单位大目标加2分。每发现1处着火点,经核实无误的:乡镇大目标扣5分、罚款5万元,县直分包单位大目标扣2分、罚款1万元(依次累加)。对全县发生第一处着火点的,在该乡镇召开现场会,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凡出现焚烧秸秆着火点的,除上述处罚外,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视情节轻重给予乡镇主要领导、分管副职、包村干部、县直分包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着火点被卫星拍到的,省、市扣减县财政资金由着火点所在乡镇财政支付;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完成任务差的乡镇,取消年终农业、环保评先资格(2016年秋季秸秆禁烧处罚措施参照此规定执行)。
附件:1.夏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夏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督导组分包乡(镇)一览表
3.夏邑县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县直部门分包乡(镇)一览表
附件1
夏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 :刘海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王景宇(县委副书记)
副 指 挥 长 :韩传勇(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徐怀清(县人大副主任)
段新玉(县政协副主席)
肖献启(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杜红星(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百领(县监察局局长)
张利军(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胡清华(县农业畜牧局局长)
贾心壮(县财政局局长)
王利平(县安监局局长)
王全华(县水利局局长)
祁巍华(县林业局局长)
孙贵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夏敬明(县农机局局长)
贾素玲(县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何新明(县农广校校长)
姜 洋(县气象局局长)
李 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彭 勇(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秦明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文书(县公路局局长)
尹光会(县粮食局局长)
练书礼(国网供电夏邑分公司总经理)
姬 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志军(中石油夏邑分公司经理)
孟庆伟(城关镇党委书记)
毛志磊(胡桥乡党委书记)
李艳伟(歧河乡党委书记)
岳德熙(郭店乡党委书记)
韩庆领(会亭镇党委书记)
王 伟(业庙乡党委书记)
经文涛(马头镇党委书记)
闫世杰(济阳镇党委书记)
刘海宁(桑堌乡党委书记)
杨艳群(何营乡党委书记)
杨 松(李集镇党委书记)
蒋东奇(车站镇党委书记)
肖 巍(杨集镇党委书记)
郝桂芝(王集乡党委书记)
常 征(刘店集乡党委书记)
刘 杰(骆集乡党委书记)
班春丽(太平镇党委书记)
张武剑(孔庄乡党委书记)
刘东峰(韩道口镇党委书记)
吴振兴(火店镇党委书记)
骆松枫(北岭镇党委书记)
董天成(曹集乡党委书记)
李玉英(中峰乡党委书记)
刘淑华(罗庄镇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胡清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夏邑县2016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组督导乡(镇)一览表
督导组长 |
责任单位 |
督导乡镇 |
张利军 |
农 办 |
郭店乡 |
会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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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河乡 |
||
胡桥乡 |
||
曹集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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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华 |
水利局 |
业庙乡 |
马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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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镇 |
||
中峰乡 |
||
罗庄镇 |
||
祁巍华 |
林业局 |
何营乡 |
桑固乡 |
||
李集镇 |
||
城关镇 |
||
贾素玲 |
畜牧局 |
王集乡 |
杨集镇 |
||
刘店集乡 |
||
骆集乡 |
||
车站镇 |
||
尹光会 |
粮食局 |
孔庄乡 |
太平镇 |
||
韩道口镇 |
||
火店镇 |
||
北岭镇 |
附件3
夏邑县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县直部门分包乡(镇)一览表
责任单位 |
分包乡镇 |
责任人 |
药监局 |
城关镇 |
李文勇 |
规划中心 |
曹集乡 |
刁常在 |
工商局 |
胡桥乡 |
程亚涛 |
广电局 |
歧河乡 |
彭 勇 |
教体局 |
郭店乡 |
隋永法 |
司法局 |
会亭镇 |
段建立 |
文化局 |
业庙乡 |
彭连文 |
工信局 |
马头镇 |
孙宇峰 |
计生委 |
中峰乡 |
廖 亮 |
住建局 |
罗庄镇 |
韩民良 |
公路局 |
济阳镇 |
胡文书 |
卫生局 |
桑堌乡 |
丁明东 |
财政局 |
何营乡 |
贾心壮 |
交通局 |
李集镇 |
秦明华 |
劳动局 |
车站镇 |
胡序涛 |
国土局 |
杨集镇 |
张作良 |
民政局 |
王集乡 |
翟东亮 |
城管局 |
刘店集乡 |
李 猛 |
审计局 |
骆集乡 |
张为标 |
质监局 |
太平镇 |
张新民 |
环保局 |
孔庄乡 |
李 伟 |
人事局 |
韩道口镇 |
丁学明 |
房管局 |
火店镇 |
李继敏 |
发改委 |
北岭镇 |
李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