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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投票表决任命了19名优秀干部

时间:2016-05-16 08:13:09 来源:

     5月12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主任刘佩民、副主任王光亭、赵耀、刘波、徐怀清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韩传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南桦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韩传勇宣读了《夏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杜红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拟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杜红星等19名同志分别与大家见面并作任职承诺。会议表决通过了免去张红岩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免去王全涛同志县农业畜牧局局长职务的议案。

    会议分别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提请任职人员进行了投票表决。杜红星等19名同志以法定票数通过了任命。

    随后,县人大主任刘佩民分别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杜红星、县农业畜牧局局长胡清华、县商务局局长邵团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杨建勋、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牛艳辉等19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刘佩民对新任命的同志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忠于宪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二、要坚定思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三、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四、要改进作风,牢固树立良好形象。五、要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保持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