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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高速公路和国道禁止黄标车通行的意见征集
时间:2015-09-09 11:16:56
来源:
商丘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高速公路和国道禁止黄标车通行的意见征集
商丘市环境保护局起草了《关于高速公路和国道禁止黄标车通行的通告》(初稿),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关于高速公路和国道禁止黄标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关于高速公路和国道禁止黄标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2015年9月8日至9月15日
联系电话:0370-3673006
地址:商丘市人民政府1号楼12楼商丘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高速公路和国道禁止黄标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黄标车淘汰工作,防治机动车污染,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6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高速公路和国道上设置黄标车禁行区。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范围:连霍高速公路商丘全段、济广高速商丘全段、商周高速商丘全段、105国道商丘全段、310国道商丘全段。
二、限行对象:持有机动车环保黄色标志的机动车和未持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不包括农用车、摩托车。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驾驶“黄标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高速公路站口要严格落实禁行措施,凡持有机动车环保黄色标志的机动车和未持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一律不准放行。
五、本通告自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5年9月 日